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列印時間:099/03/05 08:48
[機關名稱]桃園縣龍潭鄉公所
[標案名稱]桃園縣龍潭鄉椪風茶文品整合行銷開發計畫案
[標案案號]99B0204
[機關代碼]3.76.43.59
[單位名稱]桃園縣龍潭鄉公所
[機關地址]325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
[聯絡人]農經課 洪彩燕
[聯絡電話](03)4793070分機245
[傳真號碼](03)4803770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71廣告服務(如廣告策劃、製作及刊登服務等)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4,100,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未來增購權利]否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099/03/05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GPA排除理由]非屬GPA適用機關組織法所涵蓋之行政機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縣龍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325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秘書室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工本費$300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附回件信封(限掛郵資72元)及招標文件費用(現金)寄交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099/03/16 13:30
[開標時間]099/03/16 14:00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第2會議室
[投標文字]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325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一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桃園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簽約次日起3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是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廠商資格摘要]凡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與本案相關之公司行號均可。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03783對於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所提出異議。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ethice44@longtan.gov.tw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2樓.
2.本案採總價決標.採序位法,經評選委員公開評選後,擇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3.投標廠商請備妥服務建議書10份,並以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裝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本所收發處。
4.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付款:
4-1. 第一期款:廠商所提期初報告經機關驗收完成後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30%,於驗收完成後三十日內且無爭議事項後撥付。
4-2.第二期款:廠商所提期中報告經機關驗收完成後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30%,於驗收完成後三十日內且無爭議事項後撥付。
4-3.第三期款:廠商所提期末報告經機關驗收完成後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40%,於驗收完成後三十日內且無爭議事項後撥付。
5.驗收程序:
(一)廠商應按本計畫所列之工作預定進度執行各項工作。
(1)廠商應於99年12月31日前提出期初報告,送請機關審查,並於接獲機關修正意見後十五日內提修正稿十份,經機關認可後,始得請領第一期款。
(2)廠商應於100年12月31日前提出期中報告,送請機關審查,並於接獲機關修正意見後十五日內提修正稿十份,經機關認可後,始得請領第二期款
(3)廠商應於101年11月30日前提出期末報告初稿,送請機關審查,並於接獲機關修正意見後十五日內提修正稿,經機關認可後,於十五日內提出期末報告定稿本二十份並製作光碟三份,始得請領第三期款。
(二)聘請委員審查期初、期中、期末報告,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或專案經理應出席並提出簡報,審查委員之出席費及審查費由得標廠商負擔。
6.工作項目及內容
6-1.辦理計畫推動說明會2場次。邀集在地茶業者(茶農、茶商、農會產銷班、休閒觀光茶園或休閒農場等及景點業者及行政單位意見交流以符合當地需求並產生良好互動。
6-2.辦理教育訓練(培訓文品、導覽、展拓人員)。最低5場次每場次以30人為原則計150人次,每次至少4小時。
6-3.辦理產業交流會1場次。針對業者辦理產業發展交流會議,建立彼此交流平台藉此帶動整體產業發展。
6-4.店家診斷輔導,共計6場次輔導店家30家以上。就輔導店家中選出3家示範店家。廠商需負責訂定評選辦法,聘請專家或委員選出具發展潛力之示範店家3家,進行示範店家空間改善,改善費用總計40萬元,廠商提案設計並由業主決定改造項目,若該項經費無法執行則餘款由合約經費內扣除。。
6-5.茶標竿案例參訪觀摩2場次。1場次為1日行程,另一場次規劃2天1夜參訪行程,每次人數最高60人。
6-6.新點子活動規劃3式,針對3家示範店家進行新點子活動規劃,例如製茶體驗,捏陶等活動。
6-7.特色旅遊行程規劃。將龍潭鄉內茶葉結合附近及桃園縣觀光資源規劃椪風茶導覽景點及地圖手冊。(手冊內容至少10頁以上,彩色版,需提供中、英、日、簡體共4種版本)
6-8.舉辦旅遊巴士活動,將龍潭鄉特色旅遊行程規劃入活動中,舉辦旅遊體驗活動共計3場。
6-9.特色產品開發。進行椪風茶特色商品開發2種擴大產品面向。
6-10.特色包裝設計開發。協助輔導商家商品包裝設計及開發。商品包裝設計至少5式。
6-11.產業特色導覽摺頁。印製10000份分送業者、展場、旅行業者及政府觀光行銷單位。
6-12.新點子紀念商品開發。開發如茶小綠葉蟬公仔等3套紀念品。提供茶品新賣點。
6-13.辦理椪風茶國內展售會3場。每場舉辦時間2天以上,販售椪風茶與農特產品攤位15攤以上。廠商需負責活動統籌規劃、攤位擺設規劃、宣傳等所有費用。於展售會開始前各舉辦1場記者會,每場在1家以上全國性報紙刊登10半廣告。
6-14.全國性媒體報導3式。利用網路媒體、平面媒體及無線電視媒體(至少10秒)方式推展,至少各一則。
6-15.椪風茶文品產業市集網站建置。建構專屬網站可聚集人氣及網路行銷持續力。並與桃園縣政府、龍潭鄉公所等網站連結。網站內容可參考http://www.lalasun.com.tw/content/farm/farm01.aspx。廠商需自設網站後台空間,於合約期限內修改網頁內容,合約期滿後保固維護1年。
6-16.安排旅行社人員、媒體等推廣人員參訪龍潭茶鄉及觀光景點。
6-17.配合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計劃之管考規定,每月、每季定期向本所填報計畫執行進度,製作期中檢討報告、期末成果報告、計畫執行現況簡報資料,配合中央補助機關所辦理之期中評核、期末驗收作業。
6-18.其他本所配合經濟部考核作業。
6-19.提供原補助提案計畫書(附件二)供參,工作內容有差異者依上述內容為主。
6-20.工作進度訂定參考附件二P50、P51。
8.餘詳閱須知.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更正招標文件:
1.[附件二]98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計畫綜合資料表
2.更正公告開標地點:本所2樓第2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縣龍潭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縣調查站(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9號;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
[補助機關1代碼]3.13
[補助機關1名稱]經濟部
[補助機關1補助金額]4,000,000元